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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转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7-09-19 0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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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住建厅】省住建厅今日下发明电《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紧急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湘建明电〔2015〕1号),在全省立即部署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大排查。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各地要举一反三,迅速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和部要求。二是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首先,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查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二查质量终身责任是否签订落实;三查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四查是否存在盲目赶工抢工;五查农民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开展;六查重大危险源是否识别监控到位;七查针对性的专项技术方案是否编制落实;八查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除。其次,要切实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春节前,各市州、县市区要完成两轮地毯式大排查,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地,检查企业“八查”是否到位,纠正整改是否落实,不留盲区、死角,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三,要突出重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各类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对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必须坚决停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三是从严从快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之内不得承揽新业务;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对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挂牌督办,对一般事故的查处我厅将进行挂牌督办,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及时下发事故通报,公开事故查处信息。 [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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